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国际一流为标准,着力破解不适宜激发企业活力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现就我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八八战略”实践,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持续推动减环节、简流程、压时限、提效率、优服务,努力营造一流的政务服务、投资贸易、产业发展、创业创新、生态人文和法治环境,形成办事更方便、领域更开放、经营更自由、权益更保护、环境更舒适,更加有利于企业成长、人才发展的生态系统,为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窗口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举措
(一)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落实“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要求,以全国全省领跑者为标准,进一步削减企业群众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间。2018年底前,除法律法规对办事程序有特别规定的事项外,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100%全覆盖,2019年底前形成满足企业群众实际办事需求的标准化、规范化办事事项及办事指南体系,在全市范围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逐一深入论证,除关系公共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的行为,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
2.提升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有效落实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图审管理办法等“1+9”配套制度。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简化优化标准化,2018年底前,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2019年6月底前,形成“全国领先、全省示范”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协调、管理、运行、监督体系;2020年底前,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赋码备案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时间压减至80天以内,小型项目压缩至45天以内。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政府定标准、强监管,企业作承诺、守信用,尽快实现“零审批”管理。深化“标准地”改革,省级以上平台工业项目2018年底前新增用地3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2019年底前新增用地原则上全部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
3.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围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准入即经营的目标,深化“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商事制度改革,到2020年底前实现新办企业网上办照和证照联办比例分别达到95%、90%。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推动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所有商事登记事项“一网通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少申领发票时间,尽快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推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力争到2020年底将我市常态化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各项涉企经营许可从受理到可领取许可证压缩到7个工作日以内。简化企业注销程序,企业简易注销在公告期满未被提出异议的,受理后办理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全面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4.推进不动产登记再提速。升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加快推进信息跨部门共享,全面推广“房屋交易、税收、登记发证”一窗受理模式,进一步实现与水电气、有线电视、宽带等事项联动办理,精简流程,缩短时限。优化不动产登记手机预约、预审核服务,推进网上申请向网上办件转化,实现线上线下服务互联、移动办事。2018年底前将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分别压减至5个、3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前分别压减至4个、2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分别压减至3个、2个工作日以内。
5.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依托“城市大脑”,构建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到2020年实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100%全流程网上可办。深化全市统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制定数据资源管理标准和开放共享规范,到2020年实现基础数据资源全归集、全打通、全共享。整合国地税系统,实现纳税人税费“一厅通办”,到2019年6月底前实现纳税人税费“一网通办”,大幅压缩办税时间。大幅精简公民个人办事材料,到2020年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所有个人办事事项凭身份证“一证通办”,个人办事高频事项移动可办全覆盖、行政审批事项网络申报全覆盖,实现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领跑全国。
6.减少企业用能报装约束。临时供水、临时供电凭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完首笔土地出让金后可申请开通,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费缴纳不再作为申请临时供水、临时供电的前置条件。大幅压缩用能报装时间,降低报装费用。电力方面,以表箱为分界点,低压非居民用户外部电力接入工程费用由供电企业承担。2018年底前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时间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2020年底前分别压减至40个、35个工作日以内。2018年底前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平均总时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2020年底前不超过15个工作日。供水方面,到2020年供水企业办理用户用水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供气方面,到2020年供气企业对设计流量每小时16立方米以下的工商用户办理时限压减至7个工作日;对16立方米(含)以上的,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在用水报装过程中,贸易结算水表后的供水管道及设施材料由企业自行购买。在电力、燃气等报装过程中,企业可以自行购买相关安装零配件,在符合规范标准的情况下,安装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缓安装。
7.有效规范执法监管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2018年底前实现抽查事项100%全覆盖,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出台涉企执法监管“负面清单”,除国家、省统一部署和举报投诉、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外,不得随意到企业开展执法监管活动,不得随意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自由裁量权,未经执法单位负责人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实施对企业的各种监督检查,一律不得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陪同,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构建智慧监管体系,推动执法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推行大数据集成化监管、智能分类化监管,推动执法资源共享,实现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2018年底前配合完成全省标准化通用化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掌上执法系统的开发和试运行,2019年起全面推广应用。深化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坚决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执法扰民。加大对混淆仿冒、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法公示企业信息,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8.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监管,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动态更新机制,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健全完善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投诉处理相关时限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对监管中发现的围标、串标、无故不执行合同等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9.建立“店小二”服务机制。认真落实企业服务代办员制度,属地政府或平台为每家规上企业和重点招引企业至少配备1名服务专员,为企业提供“有求必应,随叫随应”的“保姆式”服务。完善领导联系企业(招引项目)机制,强化全市产业投资促进“一把手”工程,建立全方位和个性化的“一对一”重点企业服务机制。着力提升政府公职人员专业服务能力,强化“窗口”服务人员的配备、培训和考核。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定期召开政企联席会、对话会,帮助分析和研判宏观经济形势,提振企业信心。建立及时有效的政策沟通和反馈机制,重大经济社会决策出台前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
(二)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
1.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等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滚动实施新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准入平等待遇,制定实施杭州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平等待遇,特别是在基础性产业、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让民营企业公平享受财税、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坚决打破政策的“玻璃门”“弹簧门”。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创新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开放机制,在环保、交通、能源、社会事业等方面大力推广PPP模式,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控股。
2.提高市场对外开放水平。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使外资“准入之门”更加宽敞,开办企业更加便利,同等享受涉企项目政策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便利。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实行“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办理。2018年底前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事项一律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积极争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全面落实进一步深化杭台经济文化交流实施意见。深化杭港高端服务业战略合作,争取建设杭港高端服务业合作集聚区。
3.提高跨境贸易便利程度。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先行先试监管流程再造,推进通关流程“去繁就简”,2018年底前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1/3以上,2020年底前通关时间再压缩1/3,货物进出口通关时效和合规成本达到全国同类型口岸先进水平。加快数字化口岸建设,2018年底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所有推广功能实现全覆盖,主要功能应用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底前实现国际贸易进出口业务全部通过“单一窗口”办理。打造全球跨境电商最优发展生态,到2020年培育和引进10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境电商平台。推进“互联网+便捷退税”系统应用及覆盖,提高跨境企业退税效率,降低出口企业办税成本。探索研究B2B2C经营模式下的“自证交易”制度,提高企业便利化收汇。推进电子商务仲裁平台建设,研究完善网络贸易国际仲裁机制。
(三)营造成本适宜的产业发展环境
1.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在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充分保障工业用地供给。建设基于“多规合一”的产业大数据平台,并向社会统一公布招拍挂产业用地等空间资源应用信息。鼓励企业节约用地,在保持工业用地性质不变前提下,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制定阶段性增加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款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补交标准。鼓励建设标准厂房,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标准厂房项目,经批准同意可以分幢、分层转让。经市政府批准,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产业用地项目可以开展分割转让试点。实施工业平台全域挖潜增效工程,提高零星国有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推进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推动产业用地向园区、平台集中集聚。创新存量低效产业用地分割盘活机制。
2.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深化税制改革,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落实简并增值税税率政策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营改增后续税收政策,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清理和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所有涉及企业的行政性收费清费减负政策督查力度,推动降低税费整体水平。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依法明确可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并允许收费的中介服务,实行目录化管理,明示付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法定依据的,不得要求企业提供中介服务评估评审报告。进一步清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行为。
3.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坚持以“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为核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为导向和差别化措施为手段相结合,落实和完善差别化用地、用能、用水、排污等机制,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优胜劣汰,不断增强可持续的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认真落实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进一步降低职工医疗、工伤等企业社保费用,强化公共实训基地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功能,优化用工结构,着力帮助破解“招工难”“招工贵”,有效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降低输配电价格,进一步扩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模,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开展物流降本增效行动,2018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认真做好取消总质量4.5吨(含)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落实工作,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实施网络提速降费计划,提升网络接入覆盖率和用户普及率,大幅降低网络接入资费。全面推进公共场所4G全覆盖,加快5G技术的网络部署,推进5G率先商用,打造“5G第一城”。
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面实施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到2020年底前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力争达到235家,直接融资占比35%以上。争取国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贷联动试点。鼓励设立融资租赁专营公司,面向中小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做大做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增加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制度,到2020年,完成担保融资不少于15亿元,融资企业不少于350家。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加大对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推动银行创新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到2020年科技金融服务银行机构稳步发展,服务企业1000家以上,信贷余额100亿元以上。扩大中小企业转贷基金规模,完善企业续贷政策,鼓励支持“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强化国有投资平台作用,做大做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设立战略性新兴投资基金,加大对涉及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产业项目的投资。
(四)营造充满活力的创业创新环境
1.强化人才引育留用。深入实施国家、省“千人计划”,改进提升市全球引才“521”计划,推行外国人才分类认定政策,改进海外人才招引,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加大青年人才招引力度,做大本土人才基本盘。积极推动本土人才国际化,努力建设接轨国际、有能力参与国际事务的专业人才队伍。研究探索人才举荐制度,构建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加大对高端人才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支持力度,完善大学生落户杭州等有关政策。优化联系服务,加强关心关爱,帮助人才和用人主体解决“关键小事”,积极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
2.加强平台建设支撑。扎实推进“名校名院名所”建设工程,重点推进西湖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杭州高等研究院等建设,大力推进之江实验室、阿里达摩院建设,加快推进国际人才创业创新园、国际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强化平台协同联动,探索市域范围内创新成果产业化转移机制,推进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建立特色小镇联盟,发挥小镇“孵化”和溢出效应,推动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信息链融合发展。开展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认定和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孵化器推荐工作,到2020年全市创建市级众创空间150家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160家以上。
3.加大创新政策支持。加快实施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和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的财政补助力度。完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让更多的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得到政策扶持,到2020年,省、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数量达到30家。研究制定促进在杭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政策。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有关部门认定的暂不具有市场竞争力,但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且首次投向市场的“浙江制造精品”名单内的首台套产品,实行首购政策。进一步完善“创新券”等支持企业创业创新的公共服务政策。
4.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围绕创新创业生命周期细化服务举措,让各类人才有用武之地、无后顾之忧。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美好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市参与名校集团化办学的中小学、幼儿园比例达60%以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现公办民办互补、有序竞争。健全涉外教育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达到8所。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优化工程,到2020年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4以上。深化国际化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国际医疗费用结算体系,到2020年创设国际医疗(医学)中心6家以上。高标准推进国际化社区建设。开展外国高端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通过放宽签证、深化外籍人才出入境管理改革试点等提高外籍人才流动便利化程度。
5.强化人才住房保障。以各类人才安居乐业为基本目标,加快探索研究我市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的总体设计。到2020年实现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比不低于30%,全市累计建成不少于4万套“蓝领公寓”,开工建设5万套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在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方面,按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级做地主体2018-2021年住宅计划出让用地总量的5%,确定其四年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供地指标,编制出让及开竣工计划并落实。
(五)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像尊重科学家一样保护和尊重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保护企业物权、债权、财产所有权等权利,依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企业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依法处理各类涉产权保护案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干预产权纠纷的司法处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向企业收费或者以各种监督检查的名义非法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一旦发现严肃予以查处问责。加快推进涉企优惠政策落地,严禁把涉企优惠政策作为“工作抓手”,杜绝“企业不上门不给,企业不跑腿不办”。简化企业破产程序,探索建立简易破产流程。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
2.打造全国社会信用体系标杆城市。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杭州商业运行的重要基石和重要支撑,推动信用在社会、经济管理中深度应用,2018年底前建立覆盖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5类主体的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到2020年实现事项、人员、查询“三个全覆盖”。全面深化信用大数据平台建设,依托政务云服务,提升平台数据归集能力,到2020年市域范围内所有行政监管、处罚事项全部纳入信用数据平台,所有信用数据事项按条件可公开查询。着力打造信用免押金城市,到2020年信用免押服务覆盖便民服务全领域。加强多领域联合惩戒,常态化开展失信黑名单发布曝光工作,让失信企业、失信法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老赖”等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全面推动诚信政府建设,构建政务信用承诺机制和政务失信惩戒机制,建立政府失信记录,杜绝以政府换届、领导调整等理由违约毁约,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
3.建设最安全城市。坚决打好平安创建攻坚战,平安考核2018年进全省前6名,2019年进入全省前3名,2020年争创平安金鼎,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全国领先。深化“雪亮工程”,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制假侵权等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发展稳定的行为。深化杭州互联网法院建设,探索互联网领域司法保护的新机制。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创新治理,持续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放心消费在杭州”行动,加强消费维权保障。进一步加强对消防、道路交通、建设工程领域的安全管理,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生产建设环境。
4.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扶持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资本化运营模式。加大对数字内容产品等保护力度,将大数据产权和交易规则纳入立法议程,完善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等相关制度,健全数据产权保护制度。开展专利保险,创新知识产权保险品种,鼓励企业加强对核心知识产权的保护。拓展诉调对接空间,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积极设立巡回法庭,依法支持保障创业创新。争取设立杭州知识产权法院,开展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试点。探索互联网跨境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力度。
(六)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态人文环境
1.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品质。以更高标准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持续实施“五水共治”“五气共治”“五废共治”攻坚行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使杭州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山更绿。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以上,全市PM2.5平均浓度达到3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下达的目标,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实现100%。到2020年,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城区污水“零直排”。
2.建设最美人居生活环境。统筹推进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和美丽廊道建设,塑造山水园林交融、东方特色凸显的杭州风貌,努力实现“产城人”融合、“居业游”共进。前瞻谋划和建设一批网络泛在化、系统集成化、设备智能化、设计生态化的“未来社区”,引领城市人居品质的新风尚。加快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速轨道交通、快速路网、主干道建设,加密过江通道,深入开展“交通治堵”专项行动,通过城市交通“硬联通”和城市大脑的“软计算”,全面降低企业、居民的“时间成本”。
3.着力优化文化软环境。大力弘扬精致、和谐、大气、开放的杭州城市精神,进一步浓厚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新、尊重企业家的城市创新文化氛围。大力推进实施“城市记忆”工程,深化良渚文化、吴越文化、南宋文化和西湖文化、运河文化、钱塘江文化的挖掘和传播,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一步彰显“最忆是杭州”的城市文化魅力,让杭州成为处处有历史、步步有文化,“以文安商、以文养商”的标杆示范。持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大力弘扬“最美精神”,巩固拓展“礼让斑马线”等成果,专项整治乱鸣喇叭、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使“最美现象”从“时尚”成为“风尚”。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县(市)和职能部门要锚定攻坚点和政策点,及时制定出台具有突破性、引领性、可操作性、可落地的实施方案、配套政策,细化具体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将纳入日常督查考核,通过督查、通报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任务。
(二)深化改革攻坚。始终保持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劲头,以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统筹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有效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引入第三方评估评价机制,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定期发布评估报告。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创新、鼓励担当有为。
(三)加强宣传解读。多渠道多载体多层面开展专项政策的解读,加大典型经验宣传,充分展示我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决心。及时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