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河北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和《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石家庄市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最多、发展最快、成效最大的五年,也是全市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 五年来,石家庄市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解放思想,锐意改革,攻坚克难,真抓实干,顺利完成卫 生、计生机构改革,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2015 年,全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 75.52 岁, 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降至 9.68/10 万和 4.19‰。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全面医保制度基本建立,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逐年上升,在全省率先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最高补偿额达到 25 万元,累计补偿 15.49 万人次;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 2011 年的 230 元提高到了 2015 年的 490 元,参合率达到97.61%。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全市 31 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中医药全面参与医改,基层基本药物采购新机制基本建立,取消了药品加成,建立起了医保、政府、医院三方共担的“6:3:1”补偿机制;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 院、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实行了网上招标采购,累计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3.55 亿元。国家重大 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序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标准提高到 40 元,常住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率达到 85.93%, 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支持鼓励社会办医, 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达到总床位数的 14.4%,逐步形成各类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二)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由 2010 年的 3.85 张增加到 2015 年的 4.71 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由 2010 年的 2.34 人、1.54 人,分别增加到 2015 年的 2.76 人、2.36 人。以地方立法形式出台了《石家庄市医疗 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石家庄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暂 行办法》。大力实施市级优质卫生资源倍增工程,市中心医院整 体并入市第一医院,完成了市八院综合病房楼、市中医院医技楼改造、市六院儿科病区改造项目,市四院谈固新院区、市五院综合门诊医技楼基本完工。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限价,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组建 28 个专业质控中心,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与提高。
(三)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成效显著。利用国债资金 5.66 亿元,省、市、县配套资金 11.28 亿元,新建和改造县级医院 12个、乡镇卫生院 114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 个、标准化村卫生 室 4238 个。加快推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截止 2015 年底,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 1.5 人,注册全科医生数达到 1664 人。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8 个县(市)达到了省级示范县(市)标准。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探索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方式,开展基层首诊责任制,在农村大力推行驻村医生制度和乡村医生“3+X”签约服务, 覆盖农村居民 253.64 万人;在城市建立社区家庭医生团队 540个,累计签约家庭达到 13.59 万户。全市 54 所二级医院对口支援 195 所乡镇卫生院,累计诊疗患者 13.47 万余人次。
(四)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建立与完善了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项目常态化运行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从 2010 年的 15 元提高到 2015 年的 40 元,服务内容从 2010 年的 10 类 41 项增加到 2015 年的 12 类 45 项。重大疾病防治策略不断优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到 90%以上,适龄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达到 90%以上。加强妇幼工作,全市住院分娩率达到 99.99%,被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 确定为“全国开展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项目工作试点城市”。科 学应对 H7N9 病毒、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传染病疫 情,成功创建 1 个国家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和 4 个 “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被确定为“国家第三轮艾滋 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和“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创新推出“二维码”卫生监督阳光服务平台、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等举 措,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 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成功创建 1 个国家卫生县城,3 个省级卫生城市(县城),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70.37%。由政府全额出资为市区所有院前急救站点配备专职担架员,在全国创出经验。
(五)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得到较好落实。平稳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推进,人口出生总体保持在较低水平,计生惠民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和拓展。“十二五”期间, 人口出生率总体保持在 12.9‰,自然增长率 6.5‰,出生人口性别比呈逐年下降趋势。基层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机构改革有序开 展,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扎实推进,技术服务资源整合有序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计划生育服务更加亲民、便民,建立计生特殊家庭“医养扶一体化”服务保障机制, 开通了计生特殊家庭医疗服务、养老保障、扶助落实绿色通道。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 270 元和 340 元,并发放 150 元-500 元的生活补贴金和不低于100 元的养老补贴金。
(六)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新的突破。全面促进中医药事业 的发展,多层次、广覆盖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我市被确定为“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市”,在全市 132 个乡镇卫生院和 52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国医堂”,74 个乡镇卫生院设置标准化中医科、113 个社区卫生服 务站设立“国医馆”,形成了独具特色、全国领先的“一堂一馆” 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7 个县(市、区)创建成为全国基层 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6%的乡镇卫 生院、92%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 务。全面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积极开展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 点,组建石家庄市中医医疗联合体。连续 3 年在全国中医药工作 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七)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得到加强。评选和命名了石家庄十大名医、名中医、名教和名护,在北京市建立了人才外训基地, 共选派 123 名中青年技术骨干赴京进修学习。加强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建设,累计培养全科医生 2872 人、专科住院医师 3400 人。3 个学科被确定为省级医学重点学科,4 个学科被确定为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建设了 20 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19 个市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和 11 个市级医学重点培养学科。累计获得省、市级科研奖项 709 项,承担了国家级、省级自然基金项目或重大科研联合攻关项目 12 个。市一院中心医院院区建设成为河北省重症肌无力医院和河北省重症肌无力诊疗中心,全市 24 家医院的 74 个科室与京津知名医院建立了协作关系。
(八)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开展创 先争优活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狠抓医德医风建设,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均建立了患者回访中心。涌现出了刘琼芳、乞国艳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扎实 推进信息惠民工程,投入资金 2400 万元,分两期建设完成全市 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制发居民健康卡 120 万张,就诊“一卡通” 526 万张,极大地方便了居民就医看病,群众就医满意度不断提高,良好的行业形象逐渐形成。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加速期。石家庄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处于重要的历史性关口,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也面对着诸多风险挑战,必须乘势而上,抢抓机遇, 破解难题,赢得先机,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提供坚强保障。党的十八大突出强调以人的健康为中心,要求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 建议》,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要求。未来 5 年,各级党委和政府将会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 更加重视卫生与健康工作,卫生与健康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也必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注入强大动力。实践证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有力,尤其是在基层取得明显成效。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必然会促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群众的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看病就医问题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京津冀协同发展带来重大机遇。随着《京津冀协同发 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陆续出台,加强医疗区域合作、推动公共卫生区域联动、强化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带动区域内健康服务业发展等举措将列入顶层设计。充分利用京津功能外溢的有利时机,引入先进理念,对接优质资源,必将推动石家庄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快速发展。
(四)城市布局调整构成新的挑战。根据《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到 2020 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 300 万人。然而随 着部分行政区域的调整,市区的区域面积和人口出现大幅度提升。城区空间和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市区人口增加等因素,在服务供给总量、服务供给结构、服务公平可及等方面给卫生与健康工作带来全新挑战。
(五)人口结构和疾病谱变化形成巨大压力。“十三五”时期,石家庄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会进一步提高,疾病谱不断变化, 健康问题将更为复杂。如何适应医学发展模式,实现“疾病管理” 向“健康管理”转变,需要卫生计生部门站在大健康、大卫生、 大医学的高度深入研究,从而进一步改变服务模式,实现重心下沉,落实预防为主,提升能力水平。
(六)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十三五” 时期,我市人口总量将继续维持惯性增长,但育龄妇女总量的持续下降,生育行为更为理性,人口自然增长势能进一步减弱,人 口扶养比持续上升,劳动力趋于老化,流动迁徙人口继续增长,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任务仍然较重。面对较强的资源环境硬约束,面对人口结构和分布变化日趋复杂、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突出等严峻形势,必须从生存和发展的大局认识人口变化趋势, 科学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七)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期望尚有较大差距。 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制约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结构性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比如,卫生资源总体不足,配置 还不够合理;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特别是重医疗、轻预防,重外延、轻内涵,重规模、轻效益,重硬件、轻软件的问题依然存在;长效、稳定、合理的投入机制有待优化,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中找出解决的良策。
(八)“大健康、新医疗”发展战略的助力推动。“健康河北” 战略的总体部署和《河北省“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的统筹实施,有利于突出政府主体责任,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兜住底线、促进公平, 维护居民基本健康权益;有利于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引导生 物制药、医疗器械、保健用品等健康产业集群化发展、链条式拓展、结构性升级,丰富健康产品种类、提升健康产品档次;有利于鼓励健康消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休闲旅游、康复养老等与医疗卫生服务相结合,优化健康产品供给渠道,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以打造“健康石 家庄”为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升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提高健康水平为 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 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加注重卫生与健康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 沉,使全市人民共享卫生与健康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开拓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以人才、科技和信息驱动为主导,强化要素支撑,着力破解制约卫生与健康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升卫生与健康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和保障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健全卫生与健康法律法规体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行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等各方利益,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者的结合, 不断缩小不同人群之间卫生与健康服务利用和健康水平差异。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坚持融合共享。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把健康融 入所有的政策,注重各部门、各行业的协调合作,促进健康事业与健康产业的融合,履行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催生健康新产业、新生态、新模式。
(三)发展目标
到 2020 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民健康 素质持续提升,实现资源配置明显优化、功能体系明显健全、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体制机制明显完善、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地区的领先水平。
1.主要健康水平指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 76 岁以上,婴儿死亡率控制在 6‰以内,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 7‰以内,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 15/10 万以内。
2.资源配置指标:到 2020 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 2.8 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 3.6 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 6.5 张,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2-3 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3.人口计生指标:到 2020 年,人口规模保持在 1135 万人左 右,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预控在 15.5和 8.6以内, 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奖励扶助政策全面落实,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日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人口实现长期均衡发展。
4.健康管理指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 95%以上,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50%,以县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80%。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 9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 90%以上。65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 75%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启动实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明确功能定位,落实政府责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改善就医秩序。继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 革,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和医保支付为重点,增加县级公立医院的生机与活力。到 2020 年,建立 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实现“大病不出县、常见病就近就医”的目标。
2.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抓好药物零差率销售,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工作管理,保证临床用药供应保障。 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工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稳定乡 村医生队伍,逐步完善补偿、养老政策。
3.推行分级诊疗制度。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 治、上下联动”的原则,到 2020 年,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 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所有市级医院与县级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每个县(市、区)成立县级医疗联合体,发挥区域带动作用、提升同质化医疗水平。深化社区家庭医生团队和农村“3+X”签约服务,逐步提供防治融合、全程有效、综合性、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和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规定。
专栏 1 分级诊疗体系构建工程 通过建立医联体、开展对口支援、规范全科医师培训、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共建学科(专科)、开展远程会诊、双向转诊等措施,健全完善我市分级诊疗服务体 系,到 2017 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次比例达到60%,县域内就诊比率达到 90%以上,县级医院转诊率不超过 10%,到 2020 年,基本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 |
(二)推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
1.统筹编制专项规划。以国家、省、市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和实施意见为引导 , 科学编制《 石家庄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 年)》、《石家庄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 年)》等专项规划,相互衔接,优化布局,实现京津冀医疗卫生 协同发展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机制统一。结合“大健康、新医 疗”政策实施,编制石家庄推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规划项 目库,集中支持一批优势专科、特色学科,打造承接京津冀医疗 卫生功能转移的承接平台。
2.建立共建共享机制。联合开展疾病谱的分析研究,建立三 地重点慢病的统一防控体系。执行京津冀突发事件应急合作协议,参与联合培训演练,开展学习交流,强化协同配合,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搭建区域内妇幼保健服务机构交流合作平台, 建立妇幼保健信息互通、技术交流与协作机制,共同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依托京津的医学高等院校和大型医院,开展学术交 流、继续教育、远程教学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推动建立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和协同创新协调机制。
3.开展区域医疗合作。主动谋划,精心组织,引导京津优质 医疗卫生资源通过对口支援、共建分院、建立协作中心、医疗联盟和组建医疗联合体等形式向我市转移。结合我市优质医疗卫生 资源和群众就医需求,加强肿瘤、心脑血管、脑卒中等特大疾病的诊断、抢救、治疗和康复协作,每所市级医院都要与京津知名三甲医院建立紧密型的合作关系,联合京津知名三甲医院探索建立 1-2 所跨区域医疗中心,方便群众就医。结合中医药试验市建设,突出京津石三地中医药合作,创建 2-3 个规模化的中医药项 目,打造 2-3 个国家级中医药优势学科,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中医药发展基地,推动京津冀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使石家庄居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京津知名专家诊疗服务。
专栏 2 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推进工程 通过合作办医、设立分院、整体搬迁等形式吸引京津知名三甲医院在我市设立分院或共建特色专科、健康产业基地,重点抓好市一院与北大人民医院共建“普通外科 协作中心”、“胸部微创协作中心”、与中国武警医院共建“眩晕病研究协作中心”、市二院与解放军 306 医院军民融合医疗联合体、市三院与北京友谊医院成立“北京友谊医院血管外科石家庄市分中心”、市四院与北京妇产医院和天津中心妇产医院成立京津冀妇产儿科医疗联盟、市中医院与北京中医医院技术合作、市六院挂牌“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协作医院”等项目建设。 |
(三)加快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1.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按照“盘活存量、发展增量、调控变量和注重质量”的原则,优化已有卫生资源的总体结构和布局,细化床位、医师、护士等卫生资源配置标准,规范医疗卫生 机构设置和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向城市发展新区和基层 倾斜。优化城市医疗机构布局,推进市级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努 力打造一批省级综合性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区域医疗中心。
2.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县 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业务用房标准和 装备水平。重点改善服务人口多、医疗资源短缺、经济基础相对 薄弱地区的县级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实施乡(镇)卫生院辅 助设施建设,推进“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力争到 2020 年,8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群众 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标准,30%的村卫生室达到“优质服务示范村卫生室”标准。
3.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促进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提高,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分级评定。以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每年开展一次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国家、省、市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积极推进“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优化诊疗布局,开展预约服务,改善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切实增加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管 理覆盖面,逐步增加临床路径管理专业和病种数,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落实优质护理服务,市级医院所有病房和县级医院 6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健全医疗质量控制网络,抓好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
5.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医。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 提升社会办医在医疗服务总规模中的比例。鼓励社会资本到城乡结合部、城市新区和农村地区等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金投向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和规范医师在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之间流动。探索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业务合作的有效形式和具体途径,形成“各具特色、相互补充、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专栏 3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设工程 以区域卫生规划为引导,实施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重点抓好市一院赵卜口新院区、市二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市四院谈固新院区、市五院门诊医技及应急救援综合楼、市儿童医院等市级医院项目。全力推进石家庄市栾城医院整体迁建、井陉县中医院整体迁建等 22 个县级医院(含分院) 建设项目,平山县妇幼保健院、元氏县妇幼保健院等 5 个妇幼保健类建设项目,赵县 疾控中心等 3 个疾控类建设项目,行唐县精神卫生康复家园等 3 个精神卫生类建设项 目,平山、鹿泉、赞皇、行唐、正定、灵寿等地的 13 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新乐、赞皇的 2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体系。开展 60 年传染病疾病谱变迁及主要传染病预测研究项目。以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为抓手,健全服务管理网络,创新工作机制模式。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和警示性教育。开展慢性病社区综合防控,强化 慢性病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 90%以上。做好出血热、狂犬病、手足口病等传染病以及疟疾防治工作,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做好地方病监测和防治实施工作。动员全社会积极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卫生和健康城市创建,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四害”防治、农村改厕等活动,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70%以上。推进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强化卫生应急演练, 提升市县两级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健全覆盖城乡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系。完成县级卫生与计生监督职能整合,推进综合监督执法重心下移,加快乡镇基层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建设,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村(居)计生专干等 执法信息搜集网络。加大综合监督信息化建设力度,购置充实监督执法设备,推行执法办案全过程记录,扩大卫生监督在线监测 系统覆盖面,实现行政执法全程信息管理、执法信息全媒体公示、 指挥办公全网协同、监督执法全数据分析。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两非”行为,建立无证行医“黑名单”库,全面推进生活饮用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学校卫生安全综合评价、医疗机构违法执业诚信管理等重点监督工作,投诉举报办理率和查获违法行为纠正率达到 100%。
3.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整合卫生、计生资源,增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保障母婴安全,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健全会诊、转诊网络,有效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 治,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促进生殖健康和妇女常见病防治,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 治率。推动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伤害预防,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疗能力。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推进知情选择、安全避孕。依法加强妇幼健康管理,推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工作。
4.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认真抓好国家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进展监测,完善项目绩效考核机制。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到 2020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 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5.搞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健康大讲堂和万场健康讲座活动,推进健康示范县(市、 区)、健康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健康指导员“三进”活动(进 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传播健康知识, 落实干预措施,营造健康文化,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公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 20%。
6.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进一步健全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80%的乡镇(街道)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80%的村(居)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组建精神卫生医疗联合体,建成 80 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每10 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 3.5 名,消除精神卫生服务空白区。实行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合规住院费用零负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 80%,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障碍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在城市、农村分别达到 85%、75%。
7.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创建活动。开展健康社区、 健康学校、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农村为重点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努力控制病媒生物危害。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 及率提高到 70%以上。到 2020 年,建成一批健康示范村镇。
专栏4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健全完善疾病监测预警体系,建立统筹发展、协同高效的医防合作长效机制。创建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MSM 人群艾滋病综合干预覆盖率 90%以上。强化肿瘤、脑卒中、口腔疾病筛查和干预,构建慢性病监测信息网络。 积极推进妇幼健康机构整合与标准化建设,实现市、县均有一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立起覆盖城乡的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中心和绿色通道。大力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产、儿科建设。实施母婴安全行动,保障全面二孩政策实施。通过开展健康大讲堂、“健康促进示范县(市、区)”和“健康示范社区”创建、万名健康指导员“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等活动,打造健康文化传播基地,到 202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 20%。 |
(五)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1.全面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 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到 2020 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 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 发展,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扎实推进 中医药继承,着力推进中医药创新,全面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积极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为实现 2030 年的发展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2.完善中医药服务模式。以“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 市”建设为契机,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升级提标工 程,到 2020 年,力争 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乡(镇)卫 生院、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 90%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建设 50 个中医综合诊疗和多专业一体化诊疗平台建设,在 2 所 综合医院开展中西医协作试点。完善中医医疗联合体运行机制, 探索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开展中医全科医师、基 层中医药技术骨干等培训,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人员素质。
3.探索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新途径。加强“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在中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 未病”中心,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治未病”门诊。深化中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中西医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范标准化研究。完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提升疾病预防控制、 妇幼保健等机构中医预防保健功能。研究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标准。
4.健全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对于社会资本举办仅提供传统 中医药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门诊部,不受规划设置限制。选择 2-3 所公立中医院开展中医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试点,明确财政补偿倾斜政策。选择 2-4 所公立中医院推行中医优势病种收费 方式改革,确定不少于 10 个中医优势病种,实现同病种、同费用。遴选一批慢性疾病中的中医优势病种,实行门诊中药饮片、 中医适宜技术按新农合住院政策比例报销。
专栏 5 中医药医疗服务创建工程 加强内科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专科建设,实现省级和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全覆盖。抓好石家庄市中医院高血压、皮肤病等重点专科建设和燕 赵中医药文化博物馆、省会名中医馆、中西医结合儿童医院、石家庄市中医院东院 区等中医药项目的建设。选择 1-2 所县级中医医院开展试点工作,增加老年病床数 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到 2017 年创建 15 个县(市、区)成为全国基层中 医药先进工作单位。到 2020 年,创建 50 个“中医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区”,创建 100 个中医药特色优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 2000 个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 100 个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社区(乡镇)。 |
(六)加强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
1.加快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倍增 工程和高端智库工程,积极与京津等地全国一流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实施“四名”打造工程,推出 300 名知名医生、中医和护士, 建设石家庄市卫生计生系统人才高地。实施“百名青年英才培养 工程”,建立青年人才储备库。实施“护理人员学历达标工程”, 全面提升护理人员学历水平。
2.加快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建设。以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为重点,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每个乡镇卫生院 至少有 1-2 名经过转岗培训的合格全科医生。到 2020 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师均要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强化继续医学教育,鼓励参加大专以上教育,全市 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 98%以上,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达标率达 到 85%以上。继续实施城市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大学生免费培养工程。到 2020 年,建设一支总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卫生人才队伍。
3.加快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筛选一批有潜力、有优势的学科 进行重点培育,与国内外领先学科广泛开展交流合作,医疗卫生 计生机构每年引进的新技术、新项目不少于 70 项,到 2020 年, 创建 3-4 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4-5 个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 着力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 20 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20 个市级 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完成 1-2 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申报和 300 项医学科研课题。
专栏 6 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程 以“京津冀一体化”为平台,继续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到 2020 年,培养和引进博士 200 名,硕士 3000 名,引进高层次医学专家 100 名。继续开展“高端智库工程”,与京津一流医院建立合作,以“柔性引进”方式,实现高端人才资源共享。 |
(七)强化卫生与健康信息化建设
1.加快卫生与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结合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项目建设,完善现有的设施资源,全面建成互联互通、信 息共享的市、县(区)级健康平台,创新管理服务,拓展完善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完善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推进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 健康医疗移动应用等产生的数据资源规范接入人口健康信息平 台。
2.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加快健康医疗应用系统建设, 重点推进医院集成平台、社区综合卫生管理和公共卫生慢病管理 信息系统建设。深入挖掘应用卫生与健康信息平台大数据资源, 健全医院评价体系,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精准医疗技术 发展。强化卫生与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的整合,建立健全出生人口 信息采集和监测预警机制,健全全员人口数据库。
3.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依托市卫生与健康信息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医疗物联网和健康医疗应用程序(APP)管理,开展互联网健康咨询、网络预约挂号、移动支付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服务。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强化居民健康卡建设,抓好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推动覆盖 全生命周期的预防、诊疗、康复和健康管理的一体化信息健康服务。
专栏 7 健康医疗信息化协同应用工程 按照“制度先行、统筹设计、强化应用、互联共享、业务协同”的原则,结合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重点抓好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100%二级以上政府办医疗机构接入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80%的市办医疗机构完成医院数据集成平台建设,100%的县(市、区)完成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的战略实施,建立完成覆盖全市的分级诊疗信息网络系统,提高医疗卫生惠民便民服务水平。 |
(八)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全面落实生育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 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发挥我市具备立法权的优势,配套做好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和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宣传力度,避免出现大的出生堆积或出生低谷。合理规划和配置妇幼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完善相关政策,支持群众按政策生育。
2.创新计划生育工作模式。坚持依法行政,改善服务方式, 稳定队伍力量,巩固基层基础,严格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改革计划生育服务证制度。 围绕提升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等公共服务水平,提高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建立人口监测和预测预报机制,为公共服务资源配 置、财政转移支付等提供有力支撑。
3.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深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模式,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推进新家庭计划、计划生育家庭科学育儿、青少年健康发展等项目,促进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大监测力度,完善评估督查机制,开展“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关爱女孩行动”等针对计生女孩和计生女孩家庭的关心关爱活动。配合做好“中国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追踪调查”,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决策依据。
4.发挥好计生协群众组织作用。加强各级计生协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利用母亲节、春节、“5.29”、“12.18”等节日和纪念日,组织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政策和优生优育优教、生殖健康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计生特殊家庭“1229”亲情关爱服务机制。实施基层群众自治、流动人口计生协、青春健康、少生快富、幸福工程、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开展“天使圆梦”爱心助学公益活动。
专题8 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工程 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计划生育奖励与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目标人群覆盖率达 100%;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创建 22 个市级“新家庭计划项目”示范点, 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孕情跟踪监测和终止妊娠手术预警实现全覆盖,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重点实施“1153”工作计划,“1”是突出一项重点:即依法有序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1”是破解一大难题:即破解制约人口均衡发展的突出问题,“5”是构建五大 体系:即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基层 服务管理网络体系和责任目标考核评估体系,“3”是实现三个转变:即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的转变。 |
(九)实施“大健康、新医疗”发展战略
1.推进健康服务业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制定实施《石家庄 市“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推动医 疗服务,健康服务与健康产业的融合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健全 医疗服务体系,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兜住底线,促进公平,维护 居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引导生物制药、 医疗器械、保健用品等健康产业集群发展。优化健康产品供给渠 道,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2.打造医养结合健康新模式。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 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强化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的全覆盖,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 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到 2020 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
3.发展健康服务业新业态。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促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培育一批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大力发展中医药旅游,打造 一批知名品牌。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医疗影像中心、 病历诊断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和 健康管理服务评价等。
专栏9 大健康、新医疗新业态工程 探索建立医疗养老连续服务模式,为老年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抓好栾城、晋州、平山、行唐、新乐等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试点工作。 加大医养结合产品的开发力度,支持以岭药业、神威药业等中医药企业,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医养结合产品。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鼓励具备 “互联网医院”资质的社会力量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建立具有石家庄特色的“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模式。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卫生与健康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要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规划顺利实施。各县(市、区)根据本规划的原则,要结合具体情况编制当地的卫生与健康康“十三五”规划,并组织实施。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全行业管理,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全面提升卫生与健康服务水平。
(二)完善投入机制。坚持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 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府、 社会与个人的卫生与健康投入责任,完善合理分担机制。鼓励和 引导社会加大投入,缓解个人就医经济负担,降低个人卫生支出 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三)推进法治建设。健全完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计划 生育、监督执法等制度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建立医院内部沟通调解、应急处置联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 医疗责任保险、社会医疗求助“五位一体”的长效机制。认真做好普法工作,深入组织学法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
(四)强化考核评估。规划目标纳入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建立规划实施的督查、监测和评估机制,规范监测程序,完善评价体系,定期对规划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工作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评估。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和取得的经验,并将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报市政府,确保取得实效。
(五)营造舆论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多形式、多角度宣传卫生与健康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和卫生行业的新气象、 新风尚,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和谐医院”创建活动,多渠道推出一批卫生行业先进典型。加强卫生与健康文化内涵建设和行 业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新闻舆论制度, 主动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注热点, 为规划的实施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