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 (2016-2020年)

发表时间:2017-04-07    文章来源:远博志城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以科技创新助推经济快速绿色增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面深化改革新阶段。为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国家《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 “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2016-2020年)》,以及《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部署要求,制定本规划。规划年限为2016年至2020年。

第一章  迈向一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

第一节  现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宁波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特色进一步强化,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科技对经济转型发展支撑能力日益显现。

一是创新主体从小众到大众。全市创新主体从以少数骨干企业为主,发展到目前以中小民营科技企业为主体,高端人才/团队、高校院所共同发展的多元化格局。2014年全市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达到3322家,占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比重为45%,较2011年提高了8.95个百分点。全社会R&D活动人员从2010年的4.87万人增长到2014年的7.35万人年。

二是创新能力由弱到强。“十二五”期间,全市坚持把提升创新能力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全面推动创新能力提升。2015年全社会R&D投入占GDP比重由2010年的1.6%上升到2.4%,拥有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1082家(其中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2家,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313家)。2011-2015年共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22项,省级科技进步奖131项,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39.7%以上,专利申请稳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宁波科技进步相对变化水平连续位居全省首位。

三是创新层级从低到高。“十二五”期间,全市实现从最初的企业技术引进、模仿跟随式创新,到产学研合作集成创新、原始创新以及商业模式创新相结合,在部分细分领域突破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涌现了一批行业隐形冠军。2014年全市企事业单位主持、参与制定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累计达到1023项,其中主持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累计达178项。超级电容、注塑机、钕铁硼磁性材料等细分领域实现全国领跑,100多个产品在行业中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籼粳杂交水稻成为通过农业部认定的籼粳亚种间超级杂交稻推广品种。

四是科技创新成为经济换挡新动力。“十二五”期间,全市科技对经济增长、调结构驱动作用日益显现,成为新常态下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动力。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总产值5383.4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为39.1%,较2010年上升近14个百分点;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952.7亿元,对GDP的贡献强度由2010年的9.4%上升到12.08%,新产品产值率由2010年的17.1%上升到2015年29.4%。

五是创新要素集聚能力显著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市以科技创新环境营造为着力点,通过构建集“预孵化、孵化、加速、专业园”于一体的科技创业体系,全力打造新材料科技城,建设中科院上海药物所宁波生物产业创新中心、中科院慈溪应用技术研究与产业化中心等一批高端平台,创新科技政策支持方式等系列举措,加快创新资源集聚。截止2015年,全市共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人才60名、省“千人计划”人才154名、海外高层次人才5000余名,授牌成立了47家众创空间、创客服务中心。中小民营企业通过股权收购、技术合作、技术购买等加快全球创新资源利用,“十二五”期间累计并购金额超过15亿美元。

虽然“十二五”时期宁波科技创新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也应该看到,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市高端创新要素仍相对不足,科技创新源头少,链接全球创新高地资源、对外科技合作能力仍有待加强。二是创新创业服务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开放化、平台型的创新服务生态尚不健全,专业化、市场化科技服务机构发展不足。三是创新活力尚未充分激发,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及水平有待提升,束缚科技创新的障碍仍然存在,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企业自身技术创新积累等方面仍不够。

总体来看,全市科技创新发展存在的问题,与长期以来宁波传统发展模式的路径依赖,以及以石化等传统产业占主导的产业格局密切相关,科教智力等创新资源先天匮乏、中小民营企业创新能力较弱等客观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如何吸引聚合全球高端创新资源,释放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活力,真正实现科技创新全面引领驱动经济转型发展,是宁波科技创新工作在“十三五”时期必须加以解决的课题。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创新全球化时代,世界创新发展的新格局正在形成,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创新驱动战略与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宁波“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发展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一是创新全球化时代,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爆发为社会带来巨大的影响,创新已成为最显著的时代特征。创新要素加速流动,新业态、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开放式创新、跨界融合创新成为新的创新手段,区域创新体系更加系统化、平台化,更具开放性,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升级发展面临广阔的机遇。为此,宁波需把握创新创业新趋势和规律,用全新的思维、手段和管理,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的耦合发展。

二是我国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科技创新摆在全局最重要的位置。未来五年,国家将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重大举措,使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宁波要积极创造良好环境氛围,加快培育市场新主体,重塑创新创业生态。

三是制造业创新能力成为主题。伴随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在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战略下,有利于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

四是构建创新创业生态成为科技工作的核心抓手。在创新全球化时代,全球创新资源流动主要围绕创新创业活动开展,而创新创业活动依赖于一个活跃、宽松、自由、具有良好的自发生长机制的创新生态系统,哪里的创新生态系统更活跃,创新资源就流向哪里。

五是长三角城市群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在国务院出台发布的长三角城市群规划中,明确提出建设以上海为中心、宁杭合为支点、其他城市为节点的网络化创新体系,加快将上海建设成为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集中打造南京、杭州、合肥、宁波等创新节点,构建协同创新格局,共筑长三角城市群开放型创新网络。同时明确提出将宁波都市圈作为重点打造的长三角都市圈之一,打造形成长江经济带龙头龙眼和“一带一路”战略支点。

与此同时,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下,宁波科技创新亦面临不少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当前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日益频繁和便捷,各区域对资本、人才、技术等高端创新资源争夺日趋激烈;二是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发展阶段,“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外需拉动”传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宁波作为传统产业主导的区域,过去以大项目、大产业、大平台、大招商为主要手段所依赖的要素红利日渐式微,科技驱动转型发展的压力较大。在当前宁波港口经济圈建设战略,以及加快进入全国第一方队的战略要求下,要全面提高科技创新的战略位势,将科技创新摆上利全局、利长远的核心地位。

第三节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深化改革的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国家“互联网+”战略和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机遇,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战略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按照全面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长三角重要城市创新节点、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的要求,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全市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聚焦发力科技创新这一短板,加快形成科技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全市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竞争力提升,培育发展智能经济新动力、拓展新应用。坚持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全面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城市发展品味提升。以新理念、新思路、新措施,着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全面支撑宁波国际有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港口经济圈和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为宁波都市圈创新发展、乃至构筑长三角城市群开放型创新网络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加强政府在科技管理中的引导和宏观管理,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营造良好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整体推进,重点跨越。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让科技创新贯穿渗透经济、社会、民生各个领域。围绕事关全局的关键核心领域和发展需求,突出重点,实施若干重大专项和工程,实现产业重点领域率先突破,跨越发展。

自主创新,开放协同。既要充分整合运用现有创新资源,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加快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又要积极利用链接全球技术、人才、资本等资源,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引领发展,应对挑战。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点,切实提高科技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的支撑能力。准确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积极应对生态、安全等问题挑战,加强科技创新的战略谋划和前瞻部署。

(三)总体部署

“十三五”时期,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将紧紧围绕培育创新创业生态这一核心,通过践行五大路径,加快形成推进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全面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加快提升区域创新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构筑区域协同创新格局,推动宁波都市圈乃至长三角城市群开放创新网络建设。

一是核心技术突破和商业模式创新并举,助推产业高端发展。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实现全市经济发展的根本路径。围绕服务智能经济发展,培育智能产业及应用,实施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启动实施一批重大专项,在重点领域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启动“互联网+设计”示范专项,发展新型研发组织模式,以新商业模式的应用进行集成创新,融合发展突破提升产业发展层级。

二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新动能。坚持科技创业推动新兴产业诞生,加快引进培育一批创业“新四军”,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启动建设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业,以完善的创新创业环境,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是全面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夯实创新基础。以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抓手,全面拓展创新发展新空间,加快建设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布局科学研究基础设施建设等,构建完善区域创新载体,强化对自主创新支撑。

四是提升创新资源配置能力,构筑开放创新网络。着力链接国际高端创新资源,开展与北京中关村、深圳等国内创新高地的科技合作。加强推动与上海、杭州、南京等创新资源互联共享及人才引进交流。着力宁波都市圈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强化宁波人才、技术、平台等创新资源与台州、舟山资源流动共享。

五是完善创新环境,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全面推进科技计划管理、协同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科技体制改革,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提高全社会公民科学素质,厚植创新创业文化。

(四)目标愿景

以建设“全国一流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为愿景目标,举全市之力,共同聚焦,力争到2020年率先进入全国创新型城市前列,全国一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雏形初显。发展成为国际一流的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全国领先的先进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区域创新资源配置中心、全国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之城。以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加快融入上海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打造成为长三角城市群重要创新节点。

——国际一流的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成为全球新材料高端资源集聚区,成为全球新材料技术创新策源地,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新材料创新中心。

——国内领先的先进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成为石化、家电、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技术突破、高端化发展示范区,成为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培育取得突破、规模和竞争力不断提升的先行区。

——区域创新资源配置中心。成为创新资源丰富、创新要素市场机制健全、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突出的长三角产业创新资源配置中心。

——全国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之城。成为创业政策与服务优良,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浓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追梦”的优选地之一。

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科技创新整体实现“四力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科技创新引领制造业转型升级,产业关键技术领域、新兴产业发展实现跨越。“四力提升”具体表现为:

——创新资源的聚合力。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累计国家、省“千人计划”,科技创业人才,R&D活动人员以及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规模等指标不断提升。

——创新成果的支撑力。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累计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列入国家首台(套)产品数量显著提升。

——新兴产业的驱动力。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创新型初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不断提升。

——创新环境的吸引力。技术交易成交额、科技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显著提升。

表:“十三五”宁波市科技创新发展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

2015年

2020年目标

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2.4

3

全社会R&D活动人员(万人年)

7.35(2014)

12

每万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授权数(件/万人)

18.1

38

高新技术企业(家,累计)

1519

2500

创新型初创企业(家,累计)

6892

12000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37

40

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

26.4(2014)

50

技术交易额(亿元)

58.5

80

全社会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18.1

23



第二章  创新驱动引领产业发展

第一节  加快重点领域技术布局

实施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以强化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引领和支撑作用,驱动经济转型发展为导向,围绕全市智能经济及产业转型发展,聚焦国家重大前沿产业布局和全市产业链攀升需求,重点在绿色石化、新材料、高端装备、信息经济、节能环保、时尚产业、健康产业等千亿级产业及现代农业领域,全面组织动员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加大研发投入、健全研发机构,开展科技攻关。综合运用产业、税收、科技、人才等各项政策,激发中小企业、高校院所开展技术协同创新的积极性。力争到2020年,全市5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活动。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水平整体进入行业前沿,拥有50个在全国领跑、并跑的重点产品。家电、模具等优势传统产业领域催生500个全国领跑、并跑产品。科技支撑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服务民生重大需求的能力显著提升。

专栏:重点布局九大领域创新方向

1.绿色石化。重点发展提升聚苯硫醚、芳纶原料等基础化工和聚氨酯及其衍生品等绿色化生产技术;开发芳纶类、聚酮类纤维、水性聚氨酯(树脂)、绿色溶剂、高新能无卤阻燃剂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关键技术,着力推动过程节能、清洁化生产等关键技术和工艺。

2.新材料。重点支持高性能金属材料、高性能磁性材料、先进高分子及合成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海洋新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先进碳材料、纳米材料与器件、特种功能材料、材料基因组等关键前沿技术攻关。

3.高端装备。重点支持智能制造装备及产品、汽车零部件及新能源汽车、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及关键基础件等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

4.信息经济。重点开展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行业智能应用软件、新兴智能终端、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车联网等领域的技术攻关。

5.节能环保。重点突破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的关键技术,发展节能装备、资源综合利用装备、智能电网等领域关键技术。

6.时尚产业。重点推动推动时尚纺织服装、家用电器、高端模具、精品文具等领域的创意设计。

7.健康产业。积极发展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的研发及工艺创新,重点突破体外诊断、高端医学影像设备、高性能治疗及康复设备、口腔医疗器械、微创介入器械、组织修复替代材料与人工器官等领域一批核心关键技术。

8.海洋产业。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及高端船舶设计制造、先进远洋渔业捕捞加工技术与装备,支持海洋环境监视监测技术产品、海洋污染处置生物与化学制剂产品和污染物入海处理设备的研发,开展海洋环保与服务领域新产品与新技术攻关。

9.现代农业。开展生物育种、生物质能源与生物质综合利用、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农产品加工贮运等技术研发,加快海洋生物育种及健康养殖、动植物种质创新与新品种培育等技术。

第二节  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推动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面向宁波产业转型发展方向,梳理聚焦重点创新任务,结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及“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创新布局,确定重点创新突破方向,积极学习发达国家的组织经验,参照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相关做法,按照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全产业链一体化组织实施,前瞻布局高端精细化工、新型磁性材料与器件、高端金属材料、先进碳材料、高档数控机床及工业机器人、智能芯片及基础软件、智能信息设施及产品等12个重大专项,谋划启动100个重大装备、重大关键技术专项。引导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到2020年重点领域实现500项关键技术突破。

专栏:12个重大专项

1.高端精细化工。重点加快研发高性能工程塑料、生物基芳香高分子材料、高端膜材料、高强高模特种纤维、甘油加氢制备1.3-丙二醇、甘油脱水制丙烯醛等生产技术,突破高效定向催化、先进聚合工艺、材料新型加工和应用等行业共性关键技术。

2.新型磁性材料与器件。重点开发高丰度钕铁硼永磁材料、低重稀土永磁材料,研发高性能磁性材料在新型电机应用技术,发展精密驱动等器件。重点开发高频稀土软磁材料、新型非晶软磁材料,研发高性能磁性材料在能源领域的应用技术;重点开发新型软磁、磁致伸缩等敏感材料,及其在微力、弱磁场探测以及可穿戴设备中的应用技术。

3.高性能金属材料。以轻质、高强、耐腐蚀为发展方向,重点发展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镁合金材料,海洋工程用钢材料;培育发展交通运输用高强高导铜合金材料、航空航天用低成本高性能钛合金材料、镍铝系新型高温合金产品;布局具有高机械强度和抗疲劳性能、生物相容性好的医用钛合金、钴合金等高端医用材料。

4.海洋新材料。实现海水淡化用反渗透膜材料、高固厚膜防腐涂料产业化的突破,研发开发隔热保温高分子材料和海底管道用功能高分子材料、应用于风力发电叶片的高端碳纤维等,突破重点品种海洋防护涂料工程化技术。

5.先进碳材料。重点开发低成本、高质量的石墨烯原料的产业化关键技术,开发石墨烯复合材料的结构设计、制造工艺、质量控制等综合技术,发展先进石墨烯材料在下一代高容量电池、光电器件,以及石墨烯海洋重防腐涂料。研发类金刚石薄膜材料、碳纳米管改性材料等应用与技术。

6.高档数控机床与机器人。重点发展高精度符合数控金切机床、大型柔性数控加工中心、大型数控成型冲压设备。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开展高精度运动控制、高可靠智能控制基础共性技术研发,发展伺服电机、传感器控制系统等关键核心零部件,突破船舶及海洋工程、电力装备用等高档数控系统和高性能功能部件。

7.关键基础零部件。重点发展轻小型、高精度气动元件,突破精密复杂模具,及高参数、高精度、高可靠性轴承的设计、制造和批量生产关键技术。发展高压智能液压元件,高强度紧固件和大型及精密、高效塑料、铸造模具等关键基础件。

8.智能芯片及基础软件。重点发展面向智能电网、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医疗电子等领域应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芯片,攻关解决物理仿真、人机互动、智能控制、系统自治等关键技术,发展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嵌入式操作系统、工业控制实时操作系统等基础软件。

 9.智能信息设施及产品。重点开发新一代专用物联网技术和设备、高速超宽传输全光通信网络,推动智能型光电传感器、智能型接近传感器、高分辨视觉传感器、高精度流量传感器等智能信息工业;大力发展智能可读写设备、工业便携/手持智能终端、工业物联网、工业可穿戴设备等。

10.清洁能源装备。重点研发智能配电变压器、微电网设备、智能配电开关、电池储能装置、高温超导储能装置及电池管理系统等技术;突破高效低成本太阳电池及光伏应用系统关键技术,突破太阳能高效集热、储换热系统,以及5MW以上等级风力发电机组叶片设计技术。

11.高性能诊疗设备。重点开发高通量检验设备、分子诊断设备与可视化探针、集成式及全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检验分析系统等产品;突破健康监测产品、健康大数据与健康物联网、远程医疗等关键共性技术。

12.新能源汽车。重点研发高性能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系统产品、车载及场站充电机产品,重点研发高功率型和高能量型动力电池材料关键技术、动力电池组系统集成与应用技术,开发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零部件技术。

第三节  强化科技支撑民生

启动实施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围绕改善民生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按照新型城镇化、智慧宁波建设、五水共治等重要战略需求,重点在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海洋开发等领域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为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促进包容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专栏:社会发展科技计划

1.环境保护领域。重点突破污废水资源化能源化与安全利用、垃圾处理及焚烧发电等关键技术;开发环境污染物快速检测技术;开发固定源与移动源的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开发环境污染健康评价与管理技术、高风险化学品的环境友好替代技术;加强工业、农业、生活和公共供水的节水技术研究。

2.人口健康领域。重点开展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缺陷发生等生殖健康及重大缺陷防控研究;突破发展可穿戴式医疗、健康状态辨识等数字健康关键技术研究;开展老年服务技术研究。

3.智慧城市领域。开展智慧城市共性关键技术和标准规范研究,重点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智能化与数字化、建筑信息化技术、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和云服务技术等。

4.社会治理领域。重点研究城镇多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技术,城镇灾害应急与综合治理技术;开展人口监测、人才管理、社会治安防控等社会治理关键技术研究。

5.海洋开发领域。面向中小海岛开发的基本需求,基于光伏、风电、潮汛能等清洁能源与蓄电池混合能源供给技术,开发模块化海岛基本生存保障技术、装备和系统,包括公共服务、海水淡化、基本照明、空调取暖、环境监测、植物工场等功能模块系统,探讨高盐雾环境下的这些模块系统防护措施。最终实现多个以3~50人基本需求为单位的基于清洁能源的模块化海岛基本生存保障单元的设计和示范应用推广。

第四节  推动“互联网+”模式创新

实施“互联网+”模式创新示范。抢抓国家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加快互联网与实体经济嫁接,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在家电、纺织服装等优势制造业实施“互联网+设计”示范专项,发展研发众包、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支持行业大企业在内部建立对外开放的创客工场,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面向汽车及零部件、家电等优势离散制造、流程制造行业,支持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传统生产线或生产系统的智能化改造,支持互联网、软件及开发服务、贸易流通、以及生产型企业整合上游原材料以及下游销售企业等,搭建覆盖整个产业链的行业服务平台,培育发展平台型企业。

专栏:“互联网+”创新专项

1.互联网+创新设计示范专项。服务家电、服装、文具等消费型优势产业高端发展需求,按照分布实施、分类管理原则,择优选取有条件的制造领域龙头企业搭建内部创客平台,专业服务公司搭建创客创新创业公共平台,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生产资源众筹、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加快推进新产品的研发,助推产业高端化发展,促进产业生态形成。力争到2020年,100家以上企业建有互联网+创新平台。

2.智能制造示范专项。在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电工电器、船舶工程等重点离散制造行业,支持企业加强数字化技术的集成应用,围绕产品全生命周期建立智能化管理系统;在石化、家电、汽车、纺织等重点流程制造行业,实施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优化控制、智能物流体系建设。到2020年,实现1000家企业实现智能制造。

3.智能工厂示范专项。重点面向汽车制造、家电、汽车、纺织等领域,实施数字化生产,组织开展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组织开展智能工厂示范项目建设。到2020年,建成100家重点领域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4.平台型互联网企业发展示范专项。推动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转变,支持互联网企业为传统行业企业提供平台服务、软件服务、数据服务等专业服务,为传统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的互联网解决方案,并提供咨询、设计、数据分析挖掘、流程优化、运营管理等服务。到2020年,跨界融合互联网企业达到10家。

5.传统企业互联网化发展融合示范专项。重点支持一批有条件的制造业骨干企业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整合线下服务资源,搭建开放性采购平台、供应链管理平台,发展总集成总承包、内容增值服务等新业态。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平台转化,依托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到2020年,成功培育出100家平台型企业。

第三章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第一节  强化创业引领

加快各类创业载体建设。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围绕“预孵化、孵化、加速”全产业链发展体系加快完善创业载体建设。按照专业化、特色化要求加快推动宁波众创空间等一批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动现有孵化器和专业园发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创业咖啡、创业驿站、创新工场等新型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便利化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重点支持本地高校院所自建或共建,以及吸引国内外优质科教资源在宁波建设以初创园、科技园、孵化园为载体的集科研、技术转移、孵化服务等为一体的孵化创业平台。借鉴中关村创业大街等地的经验,打造若干创业资源集聚、服务能力突出的特色创业街区/小镇,在有条件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推行内部创客机制,建立服务大众创业的开放创客平台。至2020年,建成100家众创空间和创客服务中心。

不断提升创业服务能力。支持领军企业、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等各类产业组织创新开展创业大赛、头脑风暴会、创业沙龙、创业路演、创业大讲堂等活动,建立创客人才和初创企业全程跟进服务机制,集成包括项目筛选、创业导师、团队构建、投资对接、商业加速和后续支持的全过程孵化服务。积极与国内创业高地开展创新创业方面的互动,鼓励各类创业服务机构积极与银行、天使投资机构、风投机构等开展合作,提升自身的投融资对接服务能力。健全以公共服务量、服务收入和服务支撑效果为重点的创新服务绩效考评机制,通过后补助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支持智库机构、媒体、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为创业者提供专业化服务。

培育创业“新四军”。重点培育科技人员、海外留学归国者、民营企业家以及企二代创业者、青年大学生为代表的“新四军”投身创新创业大军。充分发挥宁波家电、服装、模具、文具等制造领域的产业优势,支持社会中介、企业牵头组织参加中关村创业大街、深圳等创客高地的各项创业活动,吸引全国乃至全球创客来宁波创新创业。支持本地民营领军企业利用行业资源、平台、管理等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面向外部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撑等;借助“国际家族企业论坛”、市“创二代”联谊会等平台作用,搭建“企二代 ”交流合作平台,加快形成宁波特色的“创二代”队伍。建立“优秀创客项目动态库”,建设产品发布和众筹平台,提升创客产品知名度。至2020年,吸引集聚各类创业人才超过10万人。

第二节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推进创新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支持创新型初创企业制定企业发展路线图,建立创业培训、市场拓展、投融资等服务机制,重点发展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风险投资等,引导各类社会资本为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和环境建设投入,支持创新型初创企业技术创新。到2020年,累计培育创新型初创企业12000家。

开展新一轮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培育工程。推动高成长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标准管理流程,提升品牌管理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重点面向高成长企业,构建企业创新不同环节、不同阶段提供支撑服务业的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平台。到2020年,培育一批掌握产业“专精特”技术的隐形冠军,累计培育创新型高成长企业300家。

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大力推进领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实施创新管理战略,建立企业创新管理制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承担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任务,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联合承担国家科技计划等,着力推动企业强化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竞争力提升,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方向发展壮大。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2500家,年产值超50亿元的创新型领军企业超过20家。建成20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0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1000家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

第三节  加快提升科技金融支撑力

加快发展天使创业投资。加快集聚国内外知名天使投资机构,支持本地企业家从事天使投资,加快将民间金融资本转化为促进创业创新的产业资本。支持开展对天使投资者的培训活动,支持天使投资者组建各种行业或“俱乐部”性组织开展论坛、讨论会等,提高天使投资的专业水平。加快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试行税收抵扣、匹配投资等政策,吸引国内外知名创业投资机构在甬注册和设立分支机构,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等投资机构加速集聚。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互联网众筹新业态。力争到2020年,集聚知名天使投资机构(人)达到600家(人)以上,引导100亿元以上社会资金投资创新型初创企业发展。

发展间接融资市场。加快发展科技银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分行等专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机构;创新科技信贷产品,支持银行金融机构积极面向中小科技企业,大力发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信用放款等金融产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股权+银行贷款”等投贷联动融资服务方式。加快全国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建设,支持保险公司在宁波成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面向创新型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责任保险、知识产权融资保险、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科研人员保障类保险等新型科技保险产品。

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将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建设成为成长型科技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鼓励企业进场挂牌、融资。引导企业在规范化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对接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各阶段的优质科技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和创业板、中小板、主板及海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优势科技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开展兼并重组。至2020年,新增股份制企业400家以上,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累计1500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200家以上,境内外上市企业总数达100家。

第四节  提升科技服务能力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浙江中心落户宁波,支持“天一生水”知识产权交易转化平台建设,推广应用“天一通宝”,提升宁波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质量。支持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知识产权评估等服务机构发展,推动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根据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原则,实施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程。形成由知识产权展示机构、知识产权分析机构、专利风险投资公司、专利运营公司等组成的多层次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双打”专项执法行动,建立健全重大案件的会商通报制度、移送制度,完善执法协调机制。创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模式,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推进知识产权巡回法院建设。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海外预警机制。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宁波市知识产权仲裁委员会,积极推进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加快科技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宁波科技大市场建设,完善集成展示洽谈、信息发布、撮合对接、在线交易等集成服务功能,到2020年,全市实现技术交易额80亿元。整合现有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文献平台等数据资源,加快建成格式标准规范的全市公共科技成果资源数据库,面向全市产业发展需求,定期发布技术预见报告,为公众提供基于技术需求的科技成果信息推送、科技检索导航等服务。

壮大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发展要求,加快引进和认定培育一批技术转移、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科技信息等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宁波市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前资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科技中介机构服务创新,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预测、成果鉴定评估、推介最新技术成果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面向社会提供科技战略研究、科技评估、科技信息服务、竞争情报分析等科技咨询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建立各类科技服务平台,推动研发众包、第三方外包、线上互联网交易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组织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和职业实训,加快建立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技术经纪人队伍。

推进科技服务开放共享。全面对接宁波市大型仪器共用网,加快推动全市行业龙头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建设开放实验室,支持引导科研院所大型仪器设备、图书情报和各类实验室等科技设施向本市企业开放。制定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的评估制度,探索政府购买、补贴机制,鼓励公共技术研发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以“科技云服务平台”为抓手,加快建立完善集成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文献服务、技术交易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创新管理服务、技术转移服务等科技服务系统的综合科技服务云平台。

第四章  拓展创新发展新空间

第一节 全面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着力打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全力推动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以宁波国家高新区为核心载体,加快启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按照“全球一流、国内领先的新材料创新中心”的发展目标,以民营经济创业创新为主线,以优化提升创业创新生态为抓手,重点实施高端研发机构集聚计划,加快引入一批行业内有影响力的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研究中心或分支机构。着力推动新材料领域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国家以科技服务业支撑新兴产业示范工程、国家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域试点建设。启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人才管理等方面的改革试点,释放创新创业活力。到2020年,实现集聚各类研发机构300家,国家级科研平台和创新服务机构数量超过50家,成为全市创新驱动体制机制改革的示范样板。

深化区域协同、联动发展机制。创新一区(城)多园发展机制,引导省级及以上集聚区与宁波国家高新区采取“合作共建、整合托管、一区多园”等灵活方式,辐射带动各县(市)区级集聚区联动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集聚区争创省级、国家级高新园区,支持各集聚区内创业孵化、知识产权、质量检测、人才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机构发展。推动全市重点产业集聚区按照“一区一特”的发展要求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力争到2020年,各集聚区主导产业的产值占比达到70%以上。建成5个省级高新园区,努力争创国家级高新区。

第二节 加快构建“一带两湾”新格局

重点打造沿江创新创业带。依托沿江两岸的科技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资源,科学谋划、加强统筹、精心打造,发展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技术研发等主要功能,规划建设沿江创新创业带,打造宁波创新创业中心轴,辐射带动我市经济创新发展。重点推动宁波国家高新区、北高教园区、鄞州南部商务区创新集聚区、南高教园区、江北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专栏:沿江创新创业带重要平台

l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坚持以“创新、创业、产业化”为核心,重点提升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兵科院宁波分院等辐射力和影响力,通过集聚高端创新要素资源,构建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引进和建设一批重大创新平台、宁波市科技金融广场,打造全市创新驱动体制机制改革的示范样板。

l    中官路创业创新大街。以中官路为轴线,依托宁波材料所、宁波大学以及宁波工程学院等重点区块,主要聚焦创意设计、新材料、智能制造研发,人才培养等,打造宁波科技创新新地标。

l    江北创新中心。重点推动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浙江大学工业转化技术研究院、宁波牙科工业孵化园等平台建设。

l    南部商务区创新集聚区。重点推动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分院、中物科技园、摩米创新工场、科技信息孵化园等平台建设。

l    南高教园区。重点推动宁波诺丁汉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大学建设。

加快两个创新湾区建设。规划建设杭州湾、象山湾两个创新湾区。按照创新功能、产业功能与城市功能有机融合的要求,依托重大创新平台,加快建设若干集创业与工作、生活与休闲为一体的创新经济集聚区。其中象山湾重点加快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奉化创新集聚区、宁海创新集聚区、象山创新集聚区等建设;杭州湾重点加快杭州湾新区、余姚创新中心、慈溪创新中心建设。

专栏:象山湾(创新区)重要平台

l    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加快建设宁波海洋研究院、留学生创业园等平台,集聚一批海洋科教、研发创新机构,成为国际知名的海洋科技创新示范区和海洋经济发展核心示范区。依托梅山保税港区及相邻区域,规划建设宁波梅山新区。

l    宁波航天智慧科技城。谋划建设航天产业、智能装备创新研发基地、职业技术培训基地、工业旅游基地、航天云网服务中心等,建设成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宁波市创新发展的新平台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l    奉化创新集聚区。重点推动奉化滨海新区、浙江大学奉化气动流体控制技术研究院、奉化市科技创业园等平台建设。

l    宁海创新集聚区。重点推动宁波生物产业园、中科院上海药物所宁波生物产业创新中心、浙工大宁海海洋研究院等平台建设。

l    象山创新集聚区。重点推动象山海洋科技人才创业园、宁波中科大数据智慧应用研究院、宁波工程学院象山研究院等平台建设。


专栏:杭州湾(创新区)重要平台

l    宁波杭州湾新区。重点推动杭州湾新区汽车学院、复旦大学宁波研究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华东分中心、吉利汽车研究院、卡达克机动车质量检验中心等建设。

l    慈溪环杭州湾创新中心。整合文化商务区、科教园区等区块,重点推动中科院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中科院慈溪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宁波大数据云基地等平台建设。

l    余姚创新中心。重点推动浙江“千人计划”余姚产业园、中国兵科院余姚研究所等平台建设。

第五章  建设重大创新服务平台

第一节 谋划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公共实验平台

谋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积极对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国科学院“创新2020”工程,集聚整合全市科技资源,加快启动材料基因组工程等重大基础项目建设,并积极围绕资源开放共享进行制度建设和试点推动。力争到2020年建成1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推动公共研究开发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公共、专业、开放、共享”的原则要求,依托全市重点开发区域在石墨烯及碳纳米材料、金属新材料等领域启动建设一批中试实验工场、中试车间,承接重大科研成果产业化前期的中间性、放大性试验试制或工程化试验,为科技人员、创客团队开展成果转化提供拎包入驻、全链条一站式的服务。力争到2020年,全市公共实验工场达20个、新建企业试验车间100家。

第二节 推进现代高校院所建设

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按照“高水平、高水准、有特色”的方向,重点推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兵科院宁波分院建立现代院所制度,推进科研去行政化,按照产学研用一体化思路,紧密结合宁波发展进行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快向国家一流的研究型机构迈进。

提升高等学校科研能力及创新水平。支持宁波大学、诺丁汉大学努力建设适应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推动宁波工程学院、宁波财经学院等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按照国家应用技术型大学建设要求,聚焦宁波产业需求设置学科专业,推动建立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节 建设新型研发组织

加快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重点围绕新材料、新装备、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按照“科研+产业+资本”的院所建设模式,支持全市企业、科研机构牵头,联合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研究中心推动建设一批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关键产业技术创新、标准制定等工作。创新理事制、股份制等企业化管理模式,推动协同创新模式等机制创新。力争到2020年,建成智能产业研究院等50个高水平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

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围绕全市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坚持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采用联盟制、理事制等组织模式,采取政府与社会合作、政产学研用合作等方式组建新材料、智能制造、绿能交通、生物制造等重点产业创新中心,以实体制、联盟制等多元化形式整合行业创新资源,联合开展共性技术、瓶颈性技术和关键性技术攻关。力争到2020年,建成1家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中心。

专栏:重点产业创新中心

1.新材料协同创新中心。设立宁波新材料联合研究院,建设新材料协同创新中心。重点聚焦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分子及复合材料、纳米材料等领域开展前沿技术攻关。

2.化工新材料创新中心。按照绿色化、低碳化、高端化、精细化发展理念,重点开展先进化工装备、新生产工艺、环境友好型清洁生产工艺,以及化工新材料和高端精细化学品等关键、共性技术以及重点产品的研究,推动石化产业转型升级。

3.智能制造开放创新中心。重点围绕智能成套装备和核心智能部件及装置、工业机器人、3D打印等开展关键技术研究。

4.未来能源和绿能交通创新中心。重点围绕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展超级电容器、驱动电机等核心系统部件、现代无轨电车、高校储能等关键技术攻关。

5.精密驱动与控制技术创新中心。聚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和机器人及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重大需求,重点突破电机优化设计技术、高性能电机制造技术、伺服电机驱动系统等技术。

6.宁波模具制造创新中心。重点围绕高附加值的精密、大型模具的生产研发,攻克提高模具寿命、精密加工和自动化等技术。

7.宁波高压节能液压元件创新中心。聚焦高端智能液压产品、大型油压设备及注塑机配套高端液压产品,开展液压元件高压化、电液融合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满足重大装备和高端装备对液压基础元件的需求。

8.宁波国际密封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围绕反应堆压力容器C环密封研制、堆顶密封结构试验等核心技术及应用开展。

9.宁波产业大数据中心。聚焦新材料、智能装备、智能家电等产业,研发产业大数据获取与预处理技术、产业大数据管理与分析模型、产业大数据集成应用平台,重点推动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基础设施和区域性、行业性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

10.生物制造创新中心。围绕健康问题和环境问题,聚焦生物材料与器械、康复器械与系统开展科学研究,提升生化诊断试剂、海洋创新药物、个体化医疗产品研发水平。

11.TMR磁传感产业创新中心。重点聚焦工业控制、汽车电子、金融电子、消费电子、物联网所需要的TMR磁传感器产品,开展低功耗、小体积、高分辨率、高精度、强抗干扰等关键技术开发。

第六章  培养科技型创新人才

第一节 引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深入推动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深入实施“3315计划”、“泛3315计划”,着力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团队。加快人才引育“五网”(宁波帮亲情网、顶尖人才网、莘莘学子回归网、海外工程师引智网、高技能人才培育网)体系建设,积极举办有影响力的海内外引才活动,主动对接国家、省“千人计划”,大力汇聚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创客帮等。到2020年,累计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专家超过300人,引进100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和200个高端创新创业团队入选“3315计划”。

加快引进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入实施“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扩大“海外工程师”政策覆盖面,着力引进一批外籍研究员、工程师、教授等高层次专业人才。支持企业依托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等,培养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拔尖人才。

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继续实施工业科技特派员专项行动,鼓励、支持科研院所、高校科技人员进驻企业,帮助企业攻破技术难题、实现成果转化。支持高校院所面向本区域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完善学科专业建设,以自然科学基金等为依托,加快培养高校科技青年人才,提升研究能力。

改革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支持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与企业联合,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鼓励高校院所、企业单位探索建立创新型人才“柔性聘用”方式,支持两院院士、海外高层次人才到重点企业、服务机构等担任兼职教授、客座教授、访问学者、技术顾问和指导专家。支持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支持高校院所建立高层次“人才驿站”,研究制定人才分类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人才评价机制。

第二节 加快科技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培育优秀企业家人才。启动新甬商精英培育工程,深化双百双高企业家培养工程,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家。面向企业管理人员实施“科技管理领导人才培育计划”、“科技管理精英培育计划”,支持企业在职科技管理人员到知名高校进修深造,培育一批懂新兴产业组织方式和发展规律的创新管理人才。

加快科技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技术经纪人、孵化器专业管理人才、创业导师、技术成果评估师、科技金融专业人员等专业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将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人才需求纳入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鼓励科技人才在职和离岗创办科技服务企业,或兼职从事其他组织的科技服务活动,加强高层次科技服务人才的培养。

提升领导干部创新管理能力。优化培养方式,加强领导干部创新管理能力培养,选派一批科技干部到发达地区学习锻炼,选拔一批创新管理能力强的领导干部。围绕强化社会服务,完善政府购买工作服务制度,建立健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健全职业能力评估机制和薪酬制度。

第七章  全面推动开放创新合作

第一节  创新科技合作模式

强化技术创新的开放协同。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与浙江大学、中科院等知名高校、院所开展合作,联合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重大科技攻关。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机遇,深入推动与俄罗斯、乌克兰等沿线国家的国际合作,着力链接美国、欧盟、以色列等区域的一流研发资源、海外资本、国际化产业组织等高端资源,吸引跨国公司、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国际学术组织和产业组织在宁波设立研发中心和分支机构。谋划设立企业海外并购基金,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海外技术并购,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或与国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联合共建合作实验室、科研中心等。

创新资本、项目对接模式。按照“区外孵化+市内加速”一体化建设的思路,鼓励园区和骨干企业以PPP模式在国内外产业创新高地建立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基金+孵化器”模式,吸引新兴创业项目向宁波集聚。强化与大型企业合作,吸引航天科技集团、中车、中船等国内领军型企业在宁波设立中试基地,承接重大产业化项目布局落户。发挥全市各类产业基金作用,推动一批知名创投基金来宁波投资。

强化与长三角要素资源的对接、共享。围绕资源流动共享、创新开放协同,加快推动与上海、杭州、南京等城市在高端创新创业人才、产学研合作、金融、科技服务业等领域的深入对接,推动新材料、先进制造领域跨区域企业对接合作。强化宁波人才、技术、平台等创新资源与台州、舟山资源流动共享,着力都市圈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打造区域增长新引擎。

第二节  搭建创新合作平台

加强区域合作基地建设。主动链接中关村、深圳等国内创新区域,探索实践多元化合作方式。着力推进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宁波杭州湾新区以及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重点产业集聚区与上海张江、北京中关村等一流园区建立园区层面战略合作长效合作机制,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吸引企业在宁波设立中试、产业化基地,联合建立合作园。支持本地企业与市内外军工单位开展科技合作,建设军民融合技术转移基地,促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化,推动新材料、航空航天、高技术船舶等产业集聚和规模化发展。力争到2020年,建成2-3家国内合作基地。

推动国际创新合作园布局。着力链接美国、欧盟、以色列等区域的一流研发资源、海外资本、国际化产业组织等高端资源,支持企业/第三方中介牵头,吸引新材料、智能制造领域跨国公司、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国际学术组织和产业组织在宁波建设国际合作园,围绕技术转移、技术孵化、中试等开展国际合作。探索推进民间资本借助PPP模式以租用、独立运行、自建等方式建设境外科技园区,重点支持宁波诺丁汉中英科技创新园,宁海中瑞科技园、鄞州中德工业园等境内合作园建设。

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加快启动宁波国际科技商务平台建设,加强科学引导、提供专业服务,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提升宁波人才科技周、宁波智博会、浙洽会、消博会、中东欧博览会等平台影响力,持续举办国际科技招商团活动、中国新材料与产业化国际论坛、开展欧洲宁波周等科技招商活动。通过多种形式重大科技合作活动,吸引国内外专家、企业、社会组织参加科技对接交流。

专栏:国际科技商务合作平台

加快启动建设宁波国际科技商务平台,为跨国并购及绿地投资企业了解国际市场信息、规避投资风险、适应海外市场提供服务,为宁波企业引进国际技术提供转移转化服务。加强信息平台与交流平台建设,对东道国的相关法律、准入政策、财税制度、对外关系等信息进行收集发布,并且运用信息技术发展远程监测诊断、运营维护等服务,帮助企业开拓海外市场;通过举办国际技术研讨会、协助入驻机构开展商务推介活动等进行技术、商务交流;设立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推动国际技术在宁波落地产业化,加快宁波国际技术引进。到2020年,争取服务企业2000家。

第三节  提升开放合作服务能力

绘制全球创新资源链接地图。紧抓创新全球化趋势,围绕全市主导产业,聚焦新材料、新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行业全面梳理分析高层次领军人才信息、高水平研发机构、产业先进技术等学术研究和技术开发资源,以及国际知名孵化器、创投基金等创业服务机构分布情况,编制形成全球创新资源地图,向全市企业、研究机构等发布创新地图,支持与创新尖峰地区开展技术链接、资本链接、产业链接。

畅通国际要素流动渠道。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建立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市场化渠道,降低外籍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成员永久居留证办理门槛,创造更加宽松的人才流动环境。开展科技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和发行人民币债券试点,探索试点企业外债“比例自律管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争取更多涉外金融改革在宁波先行先试。

完善区域协同创新机制。以融入长三角城市群创新网络体系,提升宁波在宁波都市圈建设中的辐射带动功能为主线,着力完善宁波与上海、杭州、南京等在重大专业创新平台的互联共享、合作交流机制,促进区域联动创新和人才引进交流。建立健全宁波都市圈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各地、各部门对都市圈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推动市场体系统一开放、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公共服务统筹协调。着力都市圈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强化宁波人才、技术、平台等创新资源与台州、舟山资源流动共享。

第八章  优化创新发展环境

第一节  全面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提升政府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健全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强化创新宏观引导,推进技术创新预见,科学布局创新方向。进一步下放科技管理权限,赋予科研人员更多经费使用权,更多创新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充分运用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的机制,促使企业从依靠过度消耗资源能源、低性能低成本竞争,向依靠创新、实施差别化竞争转变。充分发挥环境资源配置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产业生态发展倒逼机制。推进要素市场化交易改革,建立社会资本参与创新平台建设管理机制。

推动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对接落实国家科技计划优化整合和制度建设,按照“科技重大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科技条件建设专项、创新环境营造四大专项加快推进科技计划的分类整合。创新市场化科研项目配置机制,建立健全 “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破题”的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制定和发布机制,全面掌握市场科技创新需求。凡具有产业化目标的科技项目,要求企业作为主体牵头承担,高校院所作为参与合作方共同实施。建立财政科技资金优先向创新企业流动的配置机制,推动科研经费分类使用管理改革,对涉及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技术开发类科技项目,适当提高间接费用、劳务费用比例,合理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范围。

第二节  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全面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全面落实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等系列决策部署,以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为目标,加快推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分配制度改革,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益可按最高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的政策。推动高校院所开展股权、期权激励改革,可自主决定采用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探索采取股权投入和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试点开展经费试点改革,允许高校、院所科研团队自行支配横向课题经费。开展人才考核评价改革试点,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的人员,适当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指标在职称评定和考核中的权重。

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企业以委托开发、研发外包、合作开发等方式,与高校院所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启动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专项计划,完善重大科技项目向企业倾斜的优先配置机制。实施重大自主创新产品(技术)推广应用工程,试点支持由企业牵头组建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股份制实体研发平台等联盟制形式联合上游研究机构和企业、下游应用企业共同开展技术攻关。探索完善联盟制的科技成果合作共享机制,建立资金投入、知识产权权属和利益分配机制,按照合同约定依法享受利益和承担风险。健全市、县(市)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网络,强化科技管理部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职能。

第三节  营造创新文化环境

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深入实施全面科学素质行动,创新科普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以信息化为核心的现代科普体系。强化健康、环境、大数据、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的科学技术普及。加大科技教育与培训力度,激发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社会科学益民服务质量,普及绿色低碳、科学是生活等知识和观念。大力推动科普信息化和基础实施建设,创新提升现代科技馆体系,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等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

培育深化新甬商精神。大力宣扬“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创业文化,积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创业者沙龙、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论坛和创业大赛,搭建众创空间、投融资机构及创业者的互动合作平台,为创业创新提供平台,鼓励帮助优秀创业者脱颖而出。传承“自主创新、民族品牌、产业报国”甬商精神,弘扬“千方百计提升品牌,千方百计保持市场,千方百计自主创新,千方百计改善管理”的新四千精神,打造新常态下的甬商文化,推动民营经济再创新优势。

强化创新创业文化宣传。在全市乃至全省各类媒体开设“创业汇”、“创业梦想秀”、“创业新锐”等栏目,加强对创新创业的宣传,讲好创业故事,展示创业成果,宣传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加快构建尊重知识、崇尚创造、包容开放的创新文化。加强在全球创新高地的宣传力度,办好“三创大赛”,积极争取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新材料行业总决赛、中国创新挑战赛等永久落户宁波,成为国家“双创周”分会场,打响“创业宁波”品牌。

第九章  强化组织保障

第一节  优化完善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我市与国家、省“十三五”科技规划纲要的衔接部署,发挥市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加强重大事项的会商和协调,分解、落实重点任务,并及时研究规划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科技部门与其他部门在政策制定与落实、产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协调机制,加强工作联动和创新资源的整合。继续推进科技管理部门与县(市)区的“区局工作”会商制度,加大对县(市)区培育新兴产业和创新集群以及重大民生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协同推动规划组织实施。

第二节  强化创新投入保障

认真落实《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确保各级财政科技投入增幅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组建宁波市科技创新发展基金,整合现有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科技信贷风险池等资金,以股权投资和风险补偿为主要手段,撬动更多的社会金融资本进入科技创新创业领域。推动规划任务与资源配置衔接,建立需求牵引规划、规划引导资源配置机制,把规划作为科技任务部署的重要依据,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集中资源,形成合力。

第三节  落实和完善创新政策法规

完善创新政策供给。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抵扣”等鼓励创新的税收政策,复制推广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大力推动产业政策前置,强化政策的创新激励导向,按照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政策链的要求,综合运用研发资助、用户方补贴、创新券等多种供需双方激励政策工具,以政府采购、企业“首购首用”风险补偿等支持方式,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构建形成“研发—转化—应用”一体化、链条式推进的创新驱动政策体系,推进科技政策和经济政策、供给侧和需求侧政策更好结合。

第四节  加强评估监测考核

完善创新发展规划指标体系的评价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和期末评估,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找出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突出对创新研发、企业成长性、生态环境保护和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考核和督促,建立基于创新主体、创新投入、创新产出、科技计划等的科技统计监测体系。强化创新绩效评价考核,科学建立对各县(市)区,产业功能区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创新成果产出及转化、创新环境建设、以及对区域的辐射力和带动力等作为重要指标,促进和推动区域创新能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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